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教师教学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面向基层教学一线推进教师教学发展,构建常态化、系统化的校院两级教师教学发展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各学院在教师教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推动教师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有效的教学手段,满足教师个性化教学需求和专业化教学实践,自2023年起,在我校二级学院中分批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以期逐步形成以教发中心为主导、学院为主体、教学学术研究为支撑、校院两级协同推动教师教育教学发展的工作机制和条件保障。依据分批分期建设要求以及学校建设经费统筹情况,现组织实施首批分中心建设申报工作,分中心建设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教师发展大会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坚持“创新教育理念、引领教学实践、托举教师发展、铸就教学文化”工作理念,让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开展教学学术研究与实践,着力培育特色鲜明的卓越教学文化,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申报条件
1. 分中心根据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要求,制定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方案目标明确,科学可行,组织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评估。
2. 建立分中心的组织体系,分中心主任总体负责分中心的申报、建设、运行等工作开展,分中心秘书负责联络联系、材料整理、工作协调和具体执行等,根据分中心所开展业务的需求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团队,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 分中心建设取得本单位有力支持(包括组建分中心教师发展团队、规划培训活动场地等),具备基本的教师培养条件,并已初步整合相关教学资源,可以自主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教学学术研究等活动,在促进教师教学理念更新、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建设特色教学文化等方面具有一定成效。
4. 鼓励各教学单位间加强协调交流。条件不够成熟的教学单位可联合申报和建设分中心,共建共享,协同开展跨学科教师联合培养和教学学术交流。
5. 坚持分批次建设模式,对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较多、教师体量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教学单位将给予优先支持。
三、建设内容
各分中心针对本单位新进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分别开展教学基本能力培养、学科教学能力和教育能力培养、教学研究和教学创新能力培养,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相关的教师能力培养、境内外研修、教学研究、教学比赛、教学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卓越教学文化,共同构建校院两级教师教学发展培养体系。
各单位申报分中心时须制定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宣传引导教师发展工作。在学院教学工作会议等全员参与的活动和工作计划(要点)中把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列入专项工作,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公开宣传教师发展工作,引导教师提高认识度和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2. 开展教师教学研习培训。结合本学院学科特色,分中心每学期须开展不少于2次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活动。每年开展新进教师的教学适应培训;开展教师集体教学研习,探究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教学规范,掌握教学信息化应用技术和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同时针对各学院各专业需求,形成多元化、层次化的教师教学培训体系,促进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
3. 开展教师教学比赛活动。以“重在参与,重在过程,重在提高”的原则,每年开展教师教学比赛,搭建教师交流、沟通、展示和能力提升的平台,帮助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适应教学、提升教学技能,发掘优秀教学型教师,遴选和培育校、省、国家级教学比赛后备人选和各级各类教学名师。
4. 开展教师教学沙龙活动。以教研室、课程群、课题组等多种组织形式开展教学专题研讨沙龙活动,研究交流教学热点、难点与常见问题,分享教学先进经验,丰富教学思维模式,共同提升教学水平和质量,形成本单位特色的教学文化。
5. 建立教学咨询工作坊。定期邀请名师名家领衔坐镇,接受教师成长与教学问题咨询,开展教学答疑与诊断,帮助教师进行教学职业生涯规划与设计,示范教学方法与技巧,开展交流与合作,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
6. 建立教学影像资料库。合理利用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和相关资源,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求,鼓励教师制作典型教学案例,建立教学录像影像资料库。
7. 组织教师教学效果测评。自主组织或协助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开展教学评估,通过教学观摩、听课、公开课等形式,收集、反馈教师教学情况,并对其教学水平与教学效果进行个性化评估,适时、动态地监测与服务教师教学成长。
8. 开展教学研究与资源建设。有条件的分中心要设置专项经费鼓励教师以教改项目等形式开展教学学术研究,并结合专业、课程、师资队伍建设不定期选派优秀教师开展校外(含国、境外)教师发展活动,同时积极支持教师跨学科、跨专业、跨校联合开发课程、编制优秀教材,建立校内和校际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9. 加强示范引领。结合分中心实际开展各类特色教师教学活动,依托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典型教育教学成果,鼓励向校内其他教学单位提供教学发展服务,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整体提高。
四、人员设置
中心设主任、副主任和秘书各1 名。主任需由院长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可由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名师、“一流课程”负责人、教学竞赛获奖教师、核心课程教研室(教学团队)负责人等组成。
各分中心原则上不超过 9 人。
五、申报流程
1.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医学院首批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申报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 6 月 10 日前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 338),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书到 jsfz@wfmc.edu.cn。
2.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察评审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建设立项名单并进行支持建设。各分中心根据建设内容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建设工作。
六、管理及经费
1. 分中心为教学学术组织,分中心名称统一设置为潍坊医学院***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审批设置。
2. 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分中心工作给予指导,并依据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情况配置建设经费和条件支持,确保分中心建设成效。
3. 分中心建设经费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筹管理,以实际开展工作为指标,采取“申报-审批”形式进行使用。各学院应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4. 分中心实施年度考核,按年度提交分中心建设工作总结及相应支撑材料,按照学校要求对建设情况、活动开展及工作成效等进行考核验收,验收通过者可继续开展建设。学校对分中心团队人员给予相应工作量补贴。
联系人:于老师 赵老师 846237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