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乐道济世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人才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2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人才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遴选推荐范围

全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       申报遴选条件

申报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工作1年以上、在聘。港澳台地区专家已在内地(大陆)工作1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工作1年以上,也可申报。

2.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8-2024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评价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高层次人次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入选者。

5.申报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近6年(2018-2024学年)获得过国家教材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国家黄大年式教学团队主持人;国家教学团队主持人;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三、       申报遴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四、       报送要求

申请人所需准备主要材料包括:

(一)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二)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三)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封面目录复印件及成果推广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每个PDF不超过20M,相关支撑材料最多4PDF文件,请以身份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作专利成果、其他支撑材料命名。

(四)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PDF扫描件)。

各学院申报人需将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相关支撑材料及学院党委(党总支)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等材料打包,请以“学院+姓名”命名,须在313日下班前,统一发至邮箱jsfz@sdsmu.edu.cn

         教务处

         2024312

附件1 遴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2 汇总表.doc

附件3 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学校.doc